功能主治:本品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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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化学名称: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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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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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5 |
国药准字H2003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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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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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最好早晨服用).一次1粒,一日1次. 2.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因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推荐剂量为80mg(1粒),每日一次,剂量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2粒)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症)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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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钾血症患者禁用。 2.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参考药物的相互作用)。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计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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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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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孕妇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故孕妇禁用缬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药。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老年用药:尽管缬沙坦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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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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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 2.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2.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 3.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 4.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 5.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 6.高钙血症:极为罕见。 7.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8.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 9.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10.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11.胰腺炎:很少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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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 1.对有肝病患者,噻嗪类利尿药和噻嗪类相关药会导致肝性脑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服用利尿药。 2.血钠:在治疗开始之前必须测定血钠含量,随后定期检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引起低血钠,有时产生严重后果。由于低血钠在早期时是无症状的,因此必须定期检测。对于一些高危病人,如老年人和肝硬化病人,应更频繁地定期检测血钠含量(参考不良反应和药物过量)。 3.血钾:噻嗪类及其有关的利尿剂的主要危险是引起缺钾和低钾血症。 4.对某些高危患者,如老年人和/或营养不良和/或服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肝硬化合并浮肿和腹水的患者﹑冠心病和心衰患者等,必须预防低钾血症(血钾含量<3.5mmol/L)的危险。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低钾血症增加洋地黄制剂的心脏毒性和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是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上述所有情况都需要经常地检测血钾含量。当开始服药后,第一周内就必须进行血钾测定,检测到低钾血症后应予以纠正。 5.血钙:噻嗪类利尿药可能降低尿钙排泄量,造成轻微并且短暂的血钙含量增加。血钙明显升高可能是由于前期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而造成的。治疗前应检查甲状旁腺功能。 6.血糖:糖尿病患者要注意监测血糖含量,尤其出现低钾血症时,更要监测血糖。 7.尿酸:高尿酸血症患者服此药后,痛风发作可能增加,应根据血液中尿酸含量调整给药剂量。 8.肾功能和利尿药的药效间关系:噻嗪类及其相关利尿药,只有在肾功能正常或轻微受损(成人血肌酐含量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才能完全发挥作用。 (1)对老年人,血肌酐应根据年龄﹑重量和性别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根据Cockroft,s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0.874×血肌酐,其中,年龄以“年”计算,体重单位:千克,血肌酐以微摩尔/升表示。此公式适用于老年男性,对女性患者,公式所得结果还应乘以0.85。 (2)服用利尿药后早期,所引起的水﹑钠丢失还会造成血容量减少,从而使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由此可能引起血液中尿素和肌酐含量增加。这种功能性短暂地肾功能不足对于原来肾功能正常的个体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可能会恶化原已存在的肾功能不全。 (3)运动员:此药品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会导致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慎用。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5.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6.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7.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