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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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分为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及)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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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Servier (Ireland) Industries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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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570 |
注册证号H201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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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再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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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口服。每天一次,一次一片,建议早餐前服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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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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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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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再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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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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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如出现低血压症状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