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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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洛地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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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ALFASIGMA 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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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570 |
注册证号H2014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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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有血栓形成危险的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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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软胶囊,每次1粒,每天2次,距用餐时间要长,如在早上十时和晚上十时服用。通常用注射剂开始治疗,维持15天至20天,然后服用胶囊30至40天,即45至60天为一疗程,一年应至少使用2个疗程。亦可遵医嘱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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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以下的不良反应极少发生。软胶囊:恶心、呕吐和上腹痛等胃肠道紊乱症状。如有其它或更严重的不良反应,请立即通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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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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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胎儿毒性研究并未表明本药有胚胎-胎儿毒性作用,妊娠期仍不建议使用本品。儿童用药:未进行舒洛地特针对儿童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关于儿童患者的临床经验也有限。老年用药:未进行舒洛地特针对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是在上市后监测的至少13个包含老年患者的临床研究中,未发现老年患者在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其他成年患者存在差异。因此没有针对老年患者的特别注意事项,用药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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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有血栓形成危险的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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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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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本药十分安全,并无特殊注意事项。但在同时使用抗凝剂治疗时,最好定期监测凝血指标 :无。 不相容性 :由于舒洛地特是一种酸性多糖,静脉输液时可能与碱性物质作用形成复合物。 常见的静脉输液时不相容的药物有 :维生素K、维生素B复合物、氢化可的松、透明质酸酶 、葡萄糖酸钙、季铵盐、氯霉素、四环素和链霉素等。 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影响:无。 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