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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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咪达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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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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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570 |
国药准字H1999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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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1.原发性高血压;2.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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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一般成人:1日1次口服盐酸咪达普利5~10mg。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但严重高血压患者、伴有肾功能障碍高血压患者以及肾实质性高血压患者最好从2.5mg开始用药。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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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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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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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必须用药时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从低剂量(如2.5mg)开始,边观察患者状态边慎重用药。1)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一般高龄患者肾脏功能降低,血药浓度持续较高水平,易出现不良反应或易使作用增强。2)对高龄患者一般不易过度降(易发生脑梗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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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1.原发性高血压;2.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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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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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可能引起直立性低血压,用药期间应避免突然站立;4. 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定期监测血钾;5. 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需注意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