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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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硝唑。 |
为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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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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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738 |
国药准字H13023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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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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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2)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3)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每日3次,疗程7日。(4)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5)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6)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7)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2.小儿常用量。(1)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2)贾第虫病,每日按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1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3)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体重20~50mg/kg。 |
口服。一日25-100μg(1-4片)或隔日50-200μg(2-8片),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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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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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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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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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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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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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利伯病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3.神经系统损伤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情。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