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 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 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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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E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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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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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369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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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 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 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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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 (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男性成人10mg(16.7U),女性成人8mg(13U),孕妇10mg(16.7U),乳母11~12mg(18~20U)。上述剂量正常膳食中均可供给。 (2)维生素E缺乏:治疗用量随缺乏程度而异。常用量:成人一次10~100mg,一日2~3次。 2.儿童 (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初生~3岁3~6mg(alpha-TE以下同,5~10U),4~10岁7mg(11.7U)。 (2)维生素E缺乏:小儿每日1mg/kg,早产儿一日15~20mg。慢性胆汁郁积婴儿每日口服水溶性维生素E制剂15~25mg。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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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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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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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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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 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 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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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大量(每日量400~800mg),可引起视力模糊、乳腺肿大、腹泻、头晕、流感样综合征、头痛、恶心及胃痉挛、乏力软弱。 2.长期服用超量(一日量大于800mg),对维生素K缺乏病人可引起出血倾向,改变内分泌代谢(甲状腺、垂体和肾上腺),改变免疫机制,影响性功能,并有出现血栓性静脉炎或栓塞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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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