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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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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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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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H3102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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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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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10mg,分1~2次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一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一日10~20mg,一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本品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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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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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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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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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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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定期监测血钾;4.可能引起低血压,用药初期需监测血压;5.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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