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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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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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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法可林滴眼液
法可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盐酸格拉司琼。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08

国药准字H320257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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