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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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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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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鸿茅药酒
鸿茅药酒
主要成分

盐酸格拉司琼。

制何首乌、地黄、白芷、山药(炒)、五倍子、广藿香、人参、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独活、苍术(炒)、川芎、菟丝子(盐炒)、茯神、青皮(炒)、草果、山茱萸(去核)、附子(制)、厚朴、陈皮、五味子、牛膝、枳实(炒)、高良姜、山柰、款冬花、小茴香(盐炒)、桔梗、熟地黄、九节菖蒲、白术(炒)、槟榔、甘草、当归、秦艽、红花、莪术、莲子、木瓜、麦冬、羌活、香附(炒)、肉苁蓉、黄芪、天冬、桃仁、栀子(炒)、泽泻、乌药、半夏(制)、天南星(制)、苦杏仁(去皮、尖)、茯苓、远志、淫羊藿(炒)、三棱(醋制)、茜草、砂仁、肉桂、白豆蔻、红豆蔻、荜茇、沉香、豹骨、人工麝香、红曲。辅料为白酒、红糖、冰糖。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08

国药准字Z150207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药理作用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1.忌寒凉、辛辣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沉淀请摇匀服用。 14.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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