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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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拉秦钠,其化学名称为:3,3′-偶氮双(6-羟基苯甲酸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4H8N2Na2O6分子量:34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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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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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H2009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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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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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治疗开始一日1g(4粒),分次服用,以后逐渐提高剂量至一日3g(12粒),分3~4次服用。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长期维持治疗成人0.5g(2粒),一日2次,儿童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本品应在进餐时伴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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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通常短暂,发生于治疗开始或增加剂量时。减少本品用量或与食物共服,腹泻会得到控制。还可发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消化不良、腹痛、皮疹、头痛、头晕、失眠、关节痛、白细胞减少及短暂性焦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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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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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也缺乏临床经验,应慎重。儿童用药:推荐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维持剂量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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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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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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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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