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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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石膏金银花 玄参 地黄 栀子 连翘 苦地丁 黄芩 龙胆 板蓝根 知母 麦冬甜菊素 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橙汁香精 柠蒙香精 葡萄香精 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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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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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Z20063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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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解毒。用于儿童感冒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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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岁以下,一次5毫升;一岁至二岁,一次10毫升;三岁至六岁,一次1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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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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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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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解毒。用于儿童感冒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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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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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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