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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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尿囊素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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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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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H2001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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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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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饭前口服。成人每次0.2g(2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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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偶有便秘、稀便、口干等症状,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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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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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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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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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服用后覆盖在胃肠道壁上,中和胃酸,并游离出具有促进肉芽组织形成及粘膜上皮组织再生的母体化学成份,产生抗溃疡效果;可改善胃粘膜微小血管新生及血流,促进粘液的合成分泌,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疗粘膜损伤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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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忌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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