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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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牛黄、蛇胆、羚羊角、珍珠、三七、麝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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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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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Z1094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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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发热,黄疸,小便黄赤,恶心呕吐,纳呆,胁痛腹胀,舌苔黄腻或厚腻干白,或湿热下注所致尿道灼热刺痛、小腹胀痛,以及传染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胆囊炎、急性泌尿系感染等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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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1-8岁,一次0.15-0.3克;8岁以上一次0.6克,一日2-3次,温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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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服用该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头痛等。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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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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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发热,黄疸,小便黄赤,恶心呕吐,纳呆,胁痛腹胀,舌苔黄腻或厚腻干白,或湿热下注所致尿道灼热刺痛、小腹胀痛,以及传染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胆囊炎、急性泌尿系感染等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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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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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服用该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头痛等。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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