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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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每毫升含色甘酸钠滴眼液20毫升,辅料为硼酸、硼砂、苯扎氯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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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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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H20065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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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预防春季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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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4次,重症可适当增加到一日6次。在好发季节提前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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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偶有刺痛感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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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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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预防春季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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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系抗过敏药物,其作用机制是稳定肥大细胞膜,制止肥大细胞释放组胺、白三烯、5-羟色胺、缓激肽及慢反应物质等致敏介质,从而预防过敏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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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使用后应将药瓶盖拧紧,以免瓶口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