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Z2004342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4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