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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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每克含盐酸金霉素0.005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状石蜡。 |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国药准字H1102134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轻微刺激感。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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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为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其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眼部常见革兰阳性细菌及沙眼衣原体有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过敏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用药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