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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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阿昔洛韦1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甘油、羟苯乙酯、依地酸二钠、乙醇、氢氧化钠、注射用水。【成份】化学名: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分子式:C8H11N5O3分子量:225.21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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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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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58 |
国药准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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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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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
常用剂量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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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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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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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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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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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局部可能有轻度灼烧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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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