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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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尼泊金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 |
主要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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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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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635 |
国药准字H1096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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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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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每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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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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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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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咳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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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起作用,镇咳作用起效快,作用显著,长期使用未发现耐受性和依赖性;盐酸伪麻碱为拟肾上腺素药,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收缩血管的作用,可减轻上呼吸道黏膜充血;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胃黏膜,反射性引起支气管粘液增加,降低痰的粘性,使粘痰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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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超量服用可头晕、失眠及精神等症状; 2.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并进一步检查发热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