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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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尼泊金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 |
每粒中含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应为54.0~66.0mg;含马来酸氯苯那敏(C16H19CLN2C4H4O4)应为3.6~4.4mg。盐酸伪麻黄碱60g马来酸氯苯那敏4g辅料适量制成10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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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诺达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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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635 |
国药准字H1098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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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于减轻由感冒、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堵塞、流涕、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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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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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明显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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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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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于减轻由感冒、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堵塞、流涕、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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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盐酸伪麻黄碱是肾上腺素拟似药,可收缩鼻黏膜血管,减轻黏膜充血、肿胀; 氯苯那敏(扑尔敏)为抗组胺药,可竟争性阻断组胺(HI)受体,减轻鼻黏膜充血及肿胀,两药有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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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或不用。3.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4.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及向医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