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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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美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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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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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38 |
国药准字H2020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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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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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推荐用法本品的有效剂量为28mg每日一次。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7mg每日一次。剂量应按7mg的增量逐渐增加到28mg每日一次的维持剂量。剂量增加的最短推荐时间间隔为1周。只有在当前剂量已被良好耐受时才可以进行剂量的增加。最大推荐剂量为28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不同时服用。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被拆开、咀嚼或碾碎服用。如果患者漏服单一剂量的本品,下一次不能服用双倍剂量的药品。下一服药剂量应按照计划进行。如果患者若干天未服用本品,则需要从低剂量开始服用,并按上述步骤重新增加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肌酐清除率为5-29mL/min)建议的维持剂量(和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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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临床研究经验在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临床疗效评估研究中,总计纳入676例中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病型痴呆患者(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28mg/天剂量组341例,安慰剂对照组335例),治疗周期长达24周。由于临床研究是在广泛的条件下进行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它药物的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也不能反映实际使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在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治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因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患者百分比分别为10%和6%。导致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眩晕,患者百分比为1.5%。 最常见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和眩晕。其最常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5%,且发生频率高于安慰剂组。下表1列出了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表1请详看说明书原件)癫痫:尚未在癫痫患者中进行美金刚的系统性评价。在美金刚的临床试验中,美金刚治疗组患者的癫痫发生率为0.3%,安慰剂组患者的癫痫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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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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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风险总结目前没有足够数据说明孕妇使用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时相关的发育风险。妊娠期给予母体毒性最小剂量美金刚的大鼠的后代中观察到不良的发育影响(体重下降和骨骼骨化)。这些剂量比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每日推荐的最大剂量要高。在美国一般人群中,临床公认的怀孕中主要先天缺陷和流产的估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对于适应症的人群,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尚不清楚。数据:动物数据在器官发育期间给大鼠口服美金刚(0、2、6或18mg/kg/天)导致在测试的最高剂量下胎儿骨骼骨化减少。较高的无副作用剂量(6mg/kg)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人体最大推荐每日剂量(MRHD)28mg(以mg/m’为基础)的2倍。在器官发育期间给兔子口服美金刚(0、3、10或30mg/kg/天)不会导致不良的发育影响。以mg/m'为基础,测试的最高剂量约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MRHD的20倍。在大鼠交配前和整个过程中口服美金刚(0、2、6或18mg/kg/天),雌性大鼠在胎儿器官发育或整个哺乳期至断奶持续口服美金刚。在最高剂量的测试中,观察到胎儿骨骼骨化减少和幼仔体重下降。发育不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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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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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如果出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情况时,请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咨询医师:1.腹泻,胃肠气胀,胃疼,心口灼热或上腹部疼痛。2.异常疲倦或总体感觉不好。3.眩晕,食欲减退伴持续恶心和/或呕吐。4.呕血,黑便或尿血。5.皮肤改变,如:红斑或瘙痒症状等,以及罕见的皮疹。6.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7.皮肤或巩膜黄染。8.持续的咽喉痛或发热。9.面部、双足或腿部肿胀。10.重症头痛。11.胸痛或咳嗽。如果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立即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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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患有出血性疾患或血液病(主要为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 |
1. 请遵医嘱服用;2. 避免与酒精同服;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