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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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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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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463

国药准字H109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利巴韦林主要的病毒性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不良反应。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其他详见说明书)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开始前、治疗2周、4周)。对可能怀孕的妇女进行怀孕测试。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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