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野菊花膏粉、珍珠层粉、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芦丁。 |
|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901 |
国药准字Z200533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
降压。用于高血压症。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或便秘、黄疸、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胆囊炎等。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嗜睡、抑郁、精神紧张、焦虑、烦躁不安、暂时性精神狂乱及其他行为变化、多梦或恶梦、幻视幻听等。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皮炎、瘙痒、多汗、血管神经性水肿、脱发等,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4.全身性:口干、乏力、过敏样反应、水肿、发热、疼痛、可乐定撤药反应、体重增加、酒精过敏等。5.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血糖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浓度升高、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等。6.泌尿系统: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尿潴留、夜尿增多、血尿、肾功能异常等。7.呼吸系统:咳嗽、憋气、呼吸困难等。8.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血压过低、晕厥、胸闷、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如:窦房结阻滞、交界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力衰竭等。9.血液系统:紫癜、牙龈出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COOMBS试验弱阳性。10.生殖系统:男性性功能降低、男性乳腺发育。11.骨骼肌肉系统:肌肉或关节疼痛、下肢痉挛。12.视觉:眼睛干燥、眼睛灼痛、视力模糊和色觉 |
|
禁忌 |
|
|
|
成分 |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
降压。用于高血压症。 |
|
药理作用 |
① 镇痛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及其他能使痛觉对机械性或化学性刺激敏感的物质(如缓激肽、组胺)的合成,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但不能排除中枢镇痛(可能作用于下视丘)的可能性; |
||
注意事项 |
1. 胃肠道不适者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出血倾向者慎用;6. 避免与抗凝药物同用;7.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8.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3.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噻嗪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⑤高钙血症;⑥低钠血症;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⑧胰腺炎;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⑩有黄疸的婴儿。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