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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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亚叶酸钙,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吉非罗齐。化学名称:2,2-二甲-5-(2,5-二甲苯基氧基)-戊酸 。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5H22O3分子量:25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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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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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96 |
国药准字H32024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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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 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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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口服每6-8小时一...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3~0.6g(1~2粒),一日2次,早餐及晚餐前30分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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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痿等。 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者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偶有肝功能试验(血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增高)异常,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4.偶有轻度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但长期应用又可稳定、个别有严重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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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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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中大剂量使用本品可致胎仔死亡,人体研究未有报道,本品是否进入乳汁不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老年用药: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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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 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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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⑴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⑵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⑶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⑷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同时使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出现肌肉疼痛、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