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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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亚叶酸钙,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81mg,重质碳酸镁22mg,甘羟铝11m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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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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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96 |
国药准字H2017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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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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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口服每6-8小时一... |
口服,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片;依据病情一次最多服用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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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药未进行明确的临床使用方面副作用出现频率的调查。文献报道,阿司匹林在总病例470例中,副作用发生例数为64例,其主要症状为胃肠功能障碍(50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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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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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能导致妊娠期延长,动脉管的早期闭锁,抑制子宫收缩,增加分娩时出血。海外大规模免疫学调查中,妊娠中服用阿司匹林与先天性异常胎儿的生产无因果关系,但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有可能引起母体贫血、产前、前后出血、分娩时间延长、难产、死产、新生儿体重减少的报告。另外,有妊娠末期给药的患者及其新生儿出现异常出血的报告。因此,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禁用。2.动物实验(大鼠)中有致畸作用的报告,因此孕妇(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除外)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能作出治疗获益大于危险的判断时,才能给药。3.乙酰水杨酸的代谢产物能少量地进入母乳,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服药期间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1.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及婴儿因无法自行吞咽,故不可给药。2.幼儿在确认可顺利吞咽后,谨慎给药。3.小儿等使用中易出现副作用,应充分观察患者情况并慎重给药。肾功能障碍或有既往史的川崎病患者及低出生体重儿川崎病患者应注意。川崎病治疗中曾出现肝功能损害的报告,故治疗中应适当的进行肝功能检查。4.本品原则上未满15岁的水痘、流感患者不得服用。不得已服用时,应慎重给药,并充分观察用药患者情况。5.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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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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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⑴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⑵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⑶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⑷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慎用;3.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