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白芍,香附,当归,三七,艾叶(炭),麦冬,党参,益母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蔗糖,柠檬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
| 生产企业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09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5天服用。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