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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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熟地黄、当归、漏芦、丹参、党参、鸡血藤、附子、桂枝、枸杞子、仙鹤草、川芎、黄芪(蜜制)、补骨脂、制何首乌、虎杖、牛西西、连翘、赤芍、女贞子、牡丹皮、狗脊、刺五加、鹿茸、紫河车、阿胶、白术(炒)、陈皮、人参、水牛角浓缩粉、牛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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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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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国药准字Z4202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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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肿瘤放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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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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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肠胃不适,如腹泻或便秘。部分患者可能会有轻微头痛或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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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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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肿瘤放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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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等症状,应减量或暂停服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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