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和其他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辅料:氢氧化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
生产企业 |
江西新远健药业有限公司 |
ZambonS.P.A.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88 |
注册证号H201505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和其他感染等。 |
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00mg~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项。 |
|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全身用药时偶然出现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喷雾药液对鼻咽和胃肠道有刺激,可出现鼻液溢、胃肠道刺激,如:口腔炎、恶心和呕吐的情况。在非常罕见的病例中已经报告,一些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Lyell氏综合症等,其发生与乙酰半胱氨酸的给药有时间关系。在大多数病例中,能够发现至少一种更有可能涉及触发所报告皮肤粘膜综合症的共-可疑药物。正因如此,如果皮肤或粘膜发生任何新变化,应立即就医,并且立即停止使用乙酰半胱氨酸。一些研究证实,乙酰半胱氨酸给药后可出现血小板聚集降低的现象。尚未确定其临床意义。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非常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使用。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和其他感染等。 |
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药理作用:乙酰半胱氨酸分子结构中的巯基基团使粘蛋白分子复合物间的双硫键断裂,降低痰液粘度,使痰容易咳出。 毒理研究:乙酰半胱氨酸毒性极低。大鼠口服乙酰半胱氨酸的LD50高于10g/kg,口服1g/kg/日达12周,大鼠表现很好的耐受性。犬口服300mg/kg/日,持续1年后,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 生殖毒性,观察大鼠和兔在妊娠期用大剂置乙酰半胱氨酸后对后代器官发育期无畸形影响。致突变研究,乙酰半胱氨酸无致突变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肌肝清除率70~>40ml/min1次100mg,1日2次 40~≥20ml/min1次100mg,1日1次 <20ml/min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腱炎或跟腱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使用乙酰半胱氨酸,特别是开始用喷雾剂方式治疗时可液化支气管内的分泌物,并刺激分泌物量增加。如果病人不能适当排痰,应做体位引流或通过支气管内吸痰方式将分泌物排出,以避免分泌物潴留阻塞气道。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1.安瓿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开启安瓿的药液应放置在冰箱内,并在24小时内使用。对于先前开启安瓿的药液不得给病人使用。2.开启安瓿时虽可闻到硫磺味,但不影响产品质量。用于或放入喷雾器中贮存,药液呈粉红色但不影响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3.由于本品与橡胶、铁、铜等发生反应,所以本品做喷雾吸入治疗时应采用塑胶和玻璃制喷雾器。药物在使用后应清洗喷雾器。4.胃溃疡或有胃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当与其他对胃粘膜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合用时,慎用本品。5.本品每支含43mg(1.9mmol)钠,限钠饮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6.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7.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