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59.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34.4毫克。 |
1ml中含玻璃酸钠1mg。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E-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
生产企业 |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904 |
国药准字H201732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10~1228~322~2.5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
副作用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3.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1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