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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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断血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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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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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国药准字Z2004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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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所致的月经过多,奔漏,吐血,咯血,尿血,使血,血色鲜红或紫红;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及多种出血症,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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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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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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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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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所致的月经过多,奔漏,吐血,咯血,尿血,使血,血色鲜红或紫红;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及多种出血症,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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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脾胃虚寒者慎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服用期间不宜同时服用其他活血化瘀类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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