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瘟,消炎,解热。本品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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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羌活,拳参,金银花,大黄,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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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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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481 |
国药准字H4402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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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瘟,消炎,解热。本品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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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次。 |
1.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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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慎用。2.对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过敏者禁用。3.胃溃疡、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 2 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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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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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乙胺丁醇可透过胎盘,胎儿血药浓度约为母亲血药浓度的30%。本品在小鼠实验中高剂量可引起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中本品高剂量可引起独眼畸形、短肢、兔唇和腭裂等畸形。 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孕妇应用仍须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和其他药物合用时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 2.乙胺丁醇可分布至乳汁,浓度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问题, 哺乳期妇女用药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13岁以下儿童尚缺乏临床资料。 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本品不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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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瘟,消炎,解热。本品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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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曾有文献报道,服用本品出现剧烈头痛,过敏性休克、大疱性皮疹。 |
本品为合成抑菌抗结核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本品可渗入分枝杆菌体内干扰RNA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繁殖,本品只对生长繁殖期的分枝杆菌有效。迄今未发现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物有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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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品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类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200mg.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00—1000mg,极量一次400—1500mg.异戊巴比妥为巴比妥类催眠药、抗惊厥药,单用时成人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00—20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