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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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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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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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96 |
国药准字H2007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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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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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0.5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本品仅进行了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的临床试验,对本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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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的临床试验过程中有部分患者出现眼部轻微刺激症或结膜轻度充血,有报道偶见睫毛脱落、角膜上皮缺损、眼周皮炎、过敏症、角膜上皮点状病变等症状,但停药后可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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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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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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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肾脏:偶见蛋白尿。 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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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
1. 角膜移植术后如发生植片排斥反应,临床医生可视排斥反应的轻重不同适当增加本品滴眼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