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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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肉桂、附子(制)、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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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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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96 |
国药准字Z500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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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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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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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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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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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用于: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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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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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4.阴虚内热者不适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 8.服药2周内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 14.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