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舒利血脉。用于胸痹心痛,中风恢复期的半身不遂、语言障碍和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缺血性疾患,以及各种血液高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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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蒺藜粗皂苷(按呋甾皂苷计)、淀粉、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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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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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19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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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舒利血脉。用于胸痹心痛,中风恢复期的半身不遂、语言障碍和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缺血性疾患,以及各种血液高粘症。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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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药21天,间隔4天,总疗程为2~3个月。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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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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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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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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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舒利血脉。用于胸痹心痛,中风恢复期的半身不遂、语言障碍和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缺血性疾患,以及各种血液高粘症。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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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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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有出血史或血液低粘症患者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间饮食宜进低盐、低脂饮食,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服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心绞痛发作时应立即就地休息、停止活动。加强口腔护理,及时清除痰涎,防止阻塞呼吸道。长期卧床者,保护皮肤,防止发生褥疮。心绞痛发作时应立即就地休息、停止活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