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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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1-(环己氧代羰基氧代)乙基-[2-乙氧基-1-[[2’-(1H-四氮唑基-5)联苯基-4]甲基]-1H-苯并咪唑-7]羧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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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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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85 |
国药准字H2008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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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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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坎地沙坦酯,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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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临床上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休克、晕厥和失去意识:降压可能引起休克、晕厥和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观察到畏寒、呕吐、失去意识等,应立即进行适当处理。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服用利尿药的患者、伴有心衰的患者。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0,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 |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等。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或多关节炎)。 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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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注意事项】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药经验。(8)大动脉和左房室瓣狭窄(阻塞性心肌肥大症):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的患者,患者血液动力学相关的大动脉或左房室瓣狭窄或者阻塞性心肌肥大症的病人特别慎用。(9)轻、中度肾上腺皮质激素过多症:轻、中度肾上腺皮质激素过多症患者,对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起作用的降压药物通常没有反应,因此不主张服用本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服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药物时,由于肾血流和滤过压的降低可能会使肾功能危险性增加,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应尽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和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D-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l-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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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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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 (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 (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6)老年患者。 (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药经验。 (8)大动脉和左房室瓣狭窄(阻塞性心肌肥大症):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的患者,患者血液动力学相关的大动脉或左房室瓣狭窄或者阻塞性心肌肥大症的病人特别慎用。 (9)轻、中度肾上腺皮质激素过多症:轻、中度肾上腺皮质激素过多症患者,对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起作用的降压药物通常没有反应,因此不主张服用本品。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服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药物时,由于肾血流和滤过压的降低可能会使肾功能危险性增加,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应尽量避免服用本药。 (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