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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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辅料为:乳糖、聚维酮K30、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化学名称: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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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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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43 |
国药准字H32026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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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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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分次服用,共7天。2.预防:一日0.5~1.0mg,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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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 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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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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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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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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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症。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3.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5.致畸:文献报道两例Down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6.其他:脱发、皮疹、发热及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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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发生呕吐、腹泻等反应,应减小用量,严重者应立即停药。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另女性患者在服药期间及停药以后数周内不得妊娠。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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