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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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大黄、菊花、麦冬、薄荷、石膏、栀子、玄参、番泻叶、黄芩、甘草、桔梗、黄柏、连翘、牵牛子(炒)、枳实(沙烫)、冰片。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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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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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632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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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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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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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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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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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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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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