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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毒丹

化毒丹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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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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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毒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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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化毒丹
化毒丹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地黄、芒硝、玄参、桔梗、甘草、金银花、青黛、黄连、连翘、龙胆、牛蒡子(炒)、赤芍、水牛角浓缩粉。

托吡卡胺

生产企业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250

国药准字H200651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疹后泻痢忌服。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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