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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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7α,21-二羟基孕甾-1,4-二烯-3,11,20-三酮251-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 C17H12Br2O3分子量: 4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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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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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927 |
国药准字H2004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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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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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3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
成人每次口服50mg(一片),每日一次,早餐时服用。服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二片),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一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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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度。偶有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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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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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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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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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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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高尿酸血症患者需定期检查血尿酸水平;4.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5. 服药期间应多饮水,以利尿酸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