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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胶囊

感冒清胶囊

处方药 医保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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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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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感冒清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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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福莫特罗粉吸入剂
富马酸福莫特罗粉吸入剂
主要成分

穿心莲叶、大青叶、南板蓝根、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福莫特罗。化学名称:(R*,R*)-(±)-N-[2-羟基-5-[1-羟基-2-[[2-(4-甲氧苯基)-1-甲基乙基]氨基]乙基]苯基]甲酰胺,(E)-2-富马酸盐(2︰1)二水合物分子式:(C19H24N2O4)2·C4H4O4·2H2O分子量:840.90

生产企业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515

国药准字H201031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治疗和预防可逆性气道阻塞。在维持治疗中,本品也适用于作为抗炎药治疗时的附加药物。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吸入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本品的使用方法见装置使用说明书(附后),因缺乏充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对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1次或2次,一次12g,早晨和/或晚间给药。有些患者须提高剂量,一日1-2次,一次12-24g,每天最多可吸48g。没有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的足够数据。哮喘夜间发作,可于晚间给药一次。

副作用

⑴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⑵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⑶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⑷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最常见的是2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是一过性的,在治疗后的几天内消失。 下面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与福莫特罗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按照以下定义:十分常见(1/10), 常见(1/100,和<1/10),偶见(1/1000,和<1/100),罕见(1/10000,和<1/1000)与十分罕见(<1/10000)。 心脏系统 常见 心悸 偶见 心动过速 罕见 心律失常,如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早搏 十分罕见 心绞痛 消化系统 罕见 恶心 免疫系统异常 罕见 超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皮疹、荨麻疹,瘙痒 实验室检查 十分罕见 Q-T间期延长 代谢系统和营养异常 罕见 低钾血症/高钾血症 十分罕见 高血糖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偶见 肌肉痉挛 神经系统

禁忌

成分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治疗和预防可逆性气道阻塞。在维持治疗中,本品也适用于作为抗炎药治疗时的附加药物。

药理作用

⑴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⑵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⑶有嗜睡、疲劳、口干、咽干、咽痛,少见有皮肤瘀斑及出血倾向、胸闷、心悸。⑷少数患者出现药疹。⑶个别患者有烦躁、失眠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⑸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⑸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⑹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⑺逾量(一日量>10g)中毒的处理:服药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不得给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用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00ml中静注。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疗法,如用血液透析或血液滤过。服用超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表现为肝性脑病(精神、神志障碍,躁动,嗜睡)、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等症状,以及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环衰竭或肾小管坏死。曾报道有人一次服用本品8~15g而导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β2受体激动剂合用;3. 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慎用;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定期监测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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