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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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匹伐他汀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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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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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51 |
国药准字H2007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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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3.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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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日1次,晚饭后口服匹伐他J钙1~2mg。按照年龄和治疗反应适当增减剂量,在LDL胆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增量,每日最大给药量为4mg。注意事项:1.肝病患者给药时,初始给药量为每日1mg,最大给药量为每日2mg(参照【注意事项】中慎重给药、【药代动力学】)。2.由于随着匹伐他丁钙给药量(血药浓度)的增加,会有横纹肌溶解症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因此增量至4mg时,要充分往意CK(CPK)升高、肌红蛋尿、肌肉痛及无力感等横纹肌溶解症前期症状。(国外临床试验中8mg以上的给药由于横纹肌溶解症及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而终止)。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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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0%患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持续应用会逐渐减退。在首次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常可见直立位低血压和/或轻度头痛。这些症状可能与头昏、嗜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有关。罕见(<1%患者)恶心、呕吐、潮红和皮肤过敏反应(如红斑),有时可能很严重。个别病例出现剥脱性皮炎。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灼热的报道。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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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以下患者原则上禁止给药,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给药:肾功能相关的临床检查值异常的患者,只限于判断本药与贝特类药物在临床上不得不合并用药的情况(易引起横纹肌溶解症)。(参照【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给药。[关于妊娠中给药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动物实验(大鼠) 的围产期和哺乳期给药试验(1mg/kg以上) 中,雌性动物在分娩前后出现死亡。另外在兔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0.3mg/kg'以上) 中也发现雌性动物的死亡。给子大鼠大量的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时有出现胎儿骨骼畸形的报告。还有人类在妊娠3个月内服用了其他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后出现了胎儿先天性畸形的报告]2.哺乳期的妇女禁止使用。[动物实验(大鼠)发相会向乳汁转移。]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的高龄患者都生理功能下降,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则注意减量使用(有易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3个月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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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3.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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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 肌病或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与环孢素等药物合用时需注意相互作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 缩窄性心包炎; 急性心包填塞: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 3.本品有耐药性,且与其他硝基化合物有交叉耐药现象。 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 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6.本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例如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受到影响,若同时饮用酒精,这种情况会更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