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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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辅料为:苯甲酸钠、香精、蔗糖。 |
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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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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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07 |
国药准字H2006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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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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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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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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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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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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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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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