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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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环索奈德。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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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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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2 |
国药准字Z4502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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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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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环索奈德气雾剂只用于口腔吸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ug,该剂量为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有效维持剂量可减少到100ug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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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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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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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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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支气管痉挛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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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者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3.哮喘持续状态或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人使用环索奈德。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