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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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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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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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国药准字H2000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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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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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3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详见说明书。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2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4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曰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8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Omg(2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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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S(E11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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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无孕妇使用曲美他嗪的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在生殖毒性方面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参见【药理毒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好避免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物。2.哺乳:曲美他嗪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母乳排出尚不清楚。不能排除对新生儿/婴幼儿的风险。哺乳期间不应服用曲美他嗪。3.生育能力: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不影响雌性和雄性大鼠的生育能力(见【药理毒理】)。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曲美他嗪在18岁以下人群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老年用药:由于存在肾功能与年龄相关的下降,老年患者的曲美他嗪暴露量可能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在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中,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1片,即在早晚用餐时各服用一片。老年患者剂量增加时应谨慎(参见【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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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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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2.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 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 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 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 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5.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