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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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N-[(2S,3R)-4-苯基-3-氨基-2-羟基丁酰]-L-亮氨酸。分子式:C16H24N2O4分子量:308.37 |
分子量:C24H32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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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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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87 |
国药准字H3102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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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治疗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腺癌;亦可用于短效复方口服避孕片的孕激素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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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30mg,一次(早晨空腹口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 |
1.治疗闭经(雌激素水平足够时),一次4mg,一日2-3次,连服2-3日,停药2周内即有撤退性出血;2.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一日4mg-8mg,共20天,开始自月经第5天服或同于1);3.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一次4mg-8mg,一日1-2次,自月经第5天服,连服3-6个月;4.乳腺癌,一次40mg,一日4次,一日量160mg,连续2个月;5.子宫内膜癌,一次10-80mg,一日4次,一日量40-320mg,或一次16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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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GOT)·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AST(GOT)·ALT(GPT)]上升约占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约为0.9%。 肝脏:AST(GOT)上升、ALT(GPT)上升:不足0.1-5%。皮肤:出疹、发红、瘙痒感:不足0.1-5%;脱毛:不足0.1%。消化器官: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不足0.1-5%;腹部饱胀感、腹泻:不足0.1%。精神神经系统:头痛:不足0.1-5%;颤抖感、麻痹感:不足0.1%。其他:口腔内异样感:不足0.1-5%;浮肿:不足0.1%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乳房肿块者,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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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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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治疗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腺癌;亦可用于短效复方口服避孕片的孕激素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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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从链霉菌属(Streptomycesofivoreticuli)的培养液中分离所得的二肽化合物,可竞争性地抑制氨肽酶B(aminopeptidaseB)及亮氨酸肽酶(Leucineaminopeptidas)。增强T细胞的功能,使NK细胞的杀伤活力增强,且可使集落刺激因子合成增加而刺激骨髓细胞的再生及分化。本品抗肿瘤机制尚不明确,可能干扰肿瘤细胞的代谢,抑制肿瘤细胞增生,使肿瘤细胞凋亡,并激活人体细胞免疫功能,刺激细胞因子的生成和分泌,促进抗肿瘤效应细胞的产生和增值。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2.突破性出血;3.孕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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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有子宫肌瘤,血栓病史及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病、癫痫、偏头痛、精神抑郁患者慎用。2.长期用药注意检查肝功能、乳房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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