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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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N-[(2S,3R)-4-苯基-3-氨基-2-羟基丁酰]-L-亮氨酸。分子式:C16H24N2O4分子量:308.37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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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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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87  | 
                        
                             国药准字H2000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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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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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30mg,一次(早晨空腹口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  | 
                        
                             1.用于5-Fu合用增效,每次20~500mg/m2,静滴,每日1次,连用5天。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配成输注液,配制后的输注液pH不得少于6.5。输注液须新鲜配制。 2.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的剂量为按体表面积9 ~15mg/m2,肌注或静注,每6小时1次,共用12次;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为肌注9 ~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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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GOT)·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AST(GOT)·ALT(GPT)]上升约占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约为0.9%。 肝脏:AST(GOT)上升、ALT(GPT)上升:不足0.1-5%。皮肤:出疹、发红、瘙痒感:不足0.1-5%;脱毛:不足0.1%。消化器官: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不足0.1-5%;腹部饱胀感、腹泻:不足0.1%。精神神经系统:头痛:不足0.1-5%;颤抖感、麻痹感:不足0.1%。其他:口腔内异样感:不足0.1-5%;浮肿:不足0.1%  | 
                        
                             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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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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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他实体瘤患者。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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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从链霉菌属(Streptomycesofivoreticuli)的培养液中分离所得的二肽化合物,可竞争性地抑制氨肽酶B(aminopeptidaseB)及亮氨酸肽酶(Leucineaminopeptidas)。增强T细胞的功能,使NK细胞的杀伤活力增强,且可使集落刺激因子合成增加而刺激骨髓细胞的再生及分化。本品抗肿瘤机制尚不明确,可能干扰肿瘤细胞的代谢,抑制肿瘤细胞增生,使肿瘤细胞凋亡,并激活人体细胞免疫功能,刺激细胞因子的生成和分泌,促进抗肿瘤效应细胞的产生和增值。  |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甲氨蝶呤的主要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二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从而抑制DNA的合成。本品进入体内后,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能有效地对抗甲氨蝶呤引起的毒性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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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况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监察:1)治疗前观察肌酐廓清试验;2)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3)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4)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察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5)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3.对维生素B12缺乏所致的贫血不宜单用本品。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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