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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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氯沙坦钾5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化学名称:3,5-吡啶二羧酸,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2-[(3,3-二苯基丙基)甲胺]-1,1-二甲基甲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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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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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21 |
国药准字H2010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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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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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日1次,一次1~2片,详见说明书。 |
用法 每天1次,餐前15分钟口服。用量 推荐剂量为10mg,根据病人的个体反应可增至每次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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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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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中期和后期,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发育胚胎的损伤甚至死亡。故发现妊娠后,应尽快停用本品。虽然尚无在妊娠妇女中使用本品的经验,但动物实验证实氯沙坦钾对胎儿和新生儿有损伤和致死作用,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介导作用。在人类,胎儿的肾灌注开始于妊娠中期,而肾灌注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妊娠的中期或后期服用本品,胎儿的危险性会增加。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带血中。建议有高血压而无其它疾病的妊娠妇女不要常规使用利尿剂,以免使母亲和胎儿遭受不必要的危害,如胎儿或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症和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其它不良反应。利尿剂不能阻止妊娠毒血症的发展,并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它对毒血症有疗效。还不清楚氯沙坦能否通过乳汁排泌.但噻嗪类药物能出现于人乳汁中。由于它对哺乳婴儿的潜在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停止授乳还是停止用药。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本品对老年(≥65岁)和年轻(<65岁)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无临床显著差异。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除非采取了有效的避孕方·左室流出道梗阻·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不稳定型心绞痛·重度肝肾功能损害·心肌梗死一个月内·同时服用CYP3A4的强效抑制剂、环孢素或柚子汁(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患者(如果体内没有安装起搏器),在应用乐卡地平时应被密切观察。尽管血流动力学的对照研究并没有发现本品对心室功能的损害,但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小心。有证据提示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应用短效二氢毗啶类药物时可能会增加心血管风险。尽管乐卡地平是长效药物,但在这些患者中应用也应注意。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部分二氢吡啶类药物会导致心前区疼痛或者心绞痛,极少数先前存在心绞痛的患者,其心绞痛发作频率、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会增加。还有心肌梗死的个例报道(见【不良反应】)。肝肾功能异常时的应用:轻到中度肝或肾功能异常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时应谨慎。尽管这类人群可能耐受常用的推荐剂量,但将日剂量增至20mg时则需要注意。由于肝功能受损时抗高血压效果可能会增强,因此需要考虑调整剂量。不推荐在肝功能重度损害或者重度肾功能不全(GFR<30ml/min)的患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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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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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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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避免与钾盐或含钾药物合用;5.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小心。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低血压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5.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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