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益肾,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引起的咳喘,水肿,神疲乏力,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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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虫草被孢菌粉。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尼泊甙,其化学名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b-D-噻吩亚甲基吡喃葡萄糖甙。分子式:C32H32O13S,分子量:656.66. | |
| 生产企业 |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500 | 国药准字H199900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益肾,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引起的咳喘,水肿,神疲乏力,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1.原发性和转移脑瘤;2.小细胞肺癌;3.恶性淋巴瘤;4.何杰金氏病;5.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6.膀胱癌;7.神经母细胞瘤。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1 单药治疗:60mg/m2,在临用前每支加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连用5天,21天为一疗程。 2 联合治疗:本品可与其他抗肿瘤药联合应用。若其他药物有骨髓抑制作用,应适当减少本品用量(60mg/m2,连用3天为一疗程),并定期进行血象检查,需要进行定期骨髓检查。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替尼泊甙或本品注射液中任何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禁用。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1.慎重给药并注意观察不良反应。 2.本品含苯甲醇,可用造成新生儿的损害,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本品对胎儿可能有危险,故妊娠妇女要慎用,育龄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受孕。 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 |
| 成分 | 补肺益肾,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引起的咳喘,水肿,神疲乏力,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1.原发性和转移脑瘤;2.小细胞肺癌;3.恶性淋巴瘤;4.何杰金氏病;5.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6.膀胱癌;7.神经母细胞瘤。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周期特异性细胞毒药物,抑制拓扑异构酶II,引起DNA断裂,阻断有丝分裂于细胞周期S期和G2期。对实验性鼠肿瘤,替尼泊甙在其体内具有较广谱的抗肿瘤活性。体外和体内研究显示与依托泊甙具有完全交叉耐药性。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肝肾功能异常或肿瘤侵犯骨髓者慎用。 2.应定期检查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109/l或血小板低于75×;109/l,应推迟使用,直到骨髓功能恢复正常。 3.应注意保证输注本品进入静脉,以免输注于静脉外造成组织坏死和血栓性静脉炎。 4.本品应缓慢静滴,最初30~60分钟,应仔细监测生命特征,以免发生低血压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