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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梅苏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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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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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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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梅苏丸
梅苏丸
肌苷片
肌苷片
主要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448

国药准字H440200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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