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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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伐他汀钠。化学名称:{1S-[1α(βS*,δS*),2α,6α,8β(R*),8aα]}-1,2,6,7,8,8a-六氢-β,δ,6-三羟-2-甲基-8-(2-甲基-1-氧丁氧基)-1-萘庚酸单钠盐 。分子式:C23H35NaO7分子量:446.52 |
盐酸维拉帕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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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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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456 |
国药准字H120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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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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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10~20mg(1-2片),一日一次,临睡前服用。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一日最高剂量为40mg。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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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总病例11224例中,329例(2.93%,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副作用)出现副作用(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主要有皮疹(0.11%)、腹泻(0.08%)、胃部不适感(0.07%)等。 发生率不详的重大不良反应 横纹肌溶解症:出现肌肉痛、乏力感、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红蛋白上升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随之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若出现此类症状就立即停药。 肝功能障碍:可能出现伴有黄疸、显著AST及ALT上升等肝功能障碍,故应注意观察,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血小板减少: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故应注意观察,并采取适当的处理准备。(有伴有紫癜和皮下出血症的血小板减少报告)。 肌病:有出现肌病的报告。 周围神经障碍:有出现周围神经障碍的报告。 过敏症状:有出现狼疮样综合征、血管炎等过敏症状的报告。 |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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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益处大于风险时方可给药。2.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不得已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考虑高龄引起肾功能降低的可能,应定期检查肾功能,观察患者症状,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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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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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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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定期监测肝功能;4.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
警告: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并需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