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 |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840 |
国药准字H200207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3.肥源性心肌病。 |
|
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一日1-2次,一日最大量不超过3片;儿童,一次半片,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常见不良反应: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 少见的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心绞痛、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 神经系统: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感觉异常、性格改变、嗜睡、震颤。 消化系统:厌食、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口渴、呕吐、体重增加、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轻度升高。 皮肤:瘀点、光敏感、瘙痒、荨麻疹。 其他:弱视、CPK升高、口干、呼吸困难、鼻出血、易激惹、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鼻充血、多尿、夜尿增多、耳鸣、骨关节痛、脱发、多形性红斑、锥体外系综合征、齿龈增生、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变、血小板减少、剥脱性皮炎。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数十例文献报道。一旦发现怀孕时应尽快停用ACE抑制剂。孕妇在孕期的第2和第3个三月期使用ACE抑制剂,可伤害胎儿和新生儿,包括低血压,头骨发育不全、无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肾衰竭,甚至死亡,孕妇羊水过少,使胎儿肾功能减弱,四肢挛缩。颅面变形、肺发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虽然是否与ACE抑制剂有关尚不清楚。孕妇不得不使用ACE抑制剂的悄况极少,此时应明确告知母亲ACE抑制剂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并且需要定期作超声波检查,以评价羊膜内的环境。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就马上停用贝那普利。应根据怀孕期适当地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了解宫内生物物理学概况。医生和病人都应意识到,一旦出现羊水过少,胎儿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损害。有在子宫内暴露于ACE抑制剂病史的婴儿,应密切观察是否会出现低血压,尿量过少和高钾血症,如出现尿量过少,应进行肾灌注。交换输血或透析疗法可改善低血压和肾功能。贝那普利既然可以进人胎盘,理论上也可通过以上方法从新生儿体内消除。另一ACE抑制剂已有报道,但经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妇女中的应用尚缺乏对照试验资料,故孕妇应用本品须权衡利弊。本品可经过乳汁排出,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如哺乳期妇女确有必要应用本品,须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未查到老年人用药的临床资料,但建议老年患者可以从正常人常用剂量减半开始用药。 |
|
成分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使用盐酸贝那普利,必须考虑另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细胞减少的事实,特别是肾功能障碍或胶原血管疾病的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盐酸贝那普利没有相似的危险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3.肥源性心肌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5.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 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 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 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损害征象。停药可恢复。 5.本品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 6.皮肤反应多为暂时的,继续应用本品也可消失。有少数报道皮肤反应可进展为多型红斑和/或剥脱性皮炎。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 7.本品由于可能与其他药物有协同作用,同时使用对心脏收缩和/或传导有影响的药物时应谨慎,并仔细调整所用剂量。 8.本品在体内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进行生物转化,与经同一途径进行生物 |